时间:2012年5月22日上午9点半
地点:丁集镇华祖学校会议室
参会人员:刘体乐 张 林 姚安宁 胡祖康 赵以文
李其品 朱德明 查汝明
主持:刘体乐
主要内容:
刘体乐校长提出如下要求:
1.请华祖学校各位领导班子成员、特别是校安附属工程监工三人小组认真落实昨天李刚祥副局长、区校安办李学平同志昨天所提的各项要求;施工队和华祖学校要提前周密安排,倒排的工期只能提前,绝不允许退后;若施工单位不能有效组织施工,当天的施工工程量由华祖学校安排其他人员完成,其所需经费从查汝明工程队所得工程款中扣除。
2.在倒排的工期中,应充分考虑雨天耽搁,必须提前安排;所有工程必须在6月10日前完工;6月10日后由学校组织验收。
3.合同外其他小工程,本着急需、节约,由学校先向区校安办汇报,经同意后立即安排,尽快完工,但工程款尽量不要超出附属工程总造价的5﹪。
4.镇中心校安排张林副校长每天到华祖学校监督施工,时间不低于2小时,进校、离校均需签到;张林副校长还负责每天向区校安办李学平同志汇报当天上工人数、施工进度等。
5.校内教师住宅拆除问题:①教师周转宿舍待局党委会研究后,提前施工。在五月底之前,学校动员(之前已经在校内居住的同志做好搬迁准备),可临时借用学生宿舍安置一部分同志,但必须签订合同,在教师周转宿舍建成后搬出来。②6月份可进行教师周转宿舍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,如:地质勘探、施工图纸设计等。③学校必须确保:教师周转宿舍一旦建成,所有现有的教师宿舍必须全部拆除,且临时安排在学生宿舍里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从学生宿舍里搬出。
6.所有施工必须确保施工质量,确保如期完工。华祖学校各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分工各自负责的前提下,还要通力协作。若再延误工期,镇中心校将追究学校监工三人小组的责任。
会上,华祖学校、施工单位均表示一定按期完成剩余的校安附属工程任务。
丁集镇中心学校
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